图书馆读者须知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日期:2017-11-13 14:20:04
一、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服务电话、地址
1.服务对象: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
2.服务电话:0592-6276736
3.地址:教学楼C栋
二、借书证的办理、挂失、补证
1.注册与办证
学生可凭校园卡直接办理图书借阅。
教师需到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开通校园卡借阅功能方能使用。
校园卡统一由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楼D101)办理。
2.挂失、补证
不慎遗失校园卡,应及时到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楼D101)办理挂失补证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外借图书的数量、借期、续借、归还及超期处理
1.数量和借期:
学生:借阅10册/人,期限为30天/册。
教师:借阅4册/人,期限为30天/册。
2.续借:
普通图书:借期内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借期满后第二日算起)。读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续借:
①到图书馆二楼(C202)服务台请工作人员办理续借;
②到图书馆二楼(C202)自助检索机上自行办理续借;
③登录到图书馆网站(http://lib.xmut.edu.cn/)自行操作;
3.归还:
图书归还请到图书馆服务总台前办理归还。
4.超期处理:
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未还的,读者须支付逾期费,图书超期一天需交滞纳金 0.10元/册,逾期费超过10元(包括10元),我馆将暂时停止借阅证的借阅功能。
四、图书馆期刊、报纸不外借
五、开放时间
服务点名称
|
地点
|
开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周六
|
周日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阅览室
|
教学楼c栋二层
|
8;30~21:00
|
8:50~21:00
|
总服务台、书库
|
教学楼c栋二-四层
|
8;30~20:30
|
8:50~20:30
|
图书馆开放时间如有调整,本馆将会提前通知,请关注校园网(网址http://www.xmist.edu.cn/)上的《通知公告》栏目或到图书馆门口公告栏查看。
六、图书馆馆藏分布图
服务点名称
|
所在房间
|
收藏图书类号
|
服务对象
|
服务形式
|
基本书库
|
302
|
TP313—TP39类图书
|
全校师生
|
开架外借图书
|
303
|
TP—TP312类图书
|
304
|
J、O、P、Q、R、S、TB、TG、TM、TN、TS、U、X、Z类图书
|
402
|
A、B、G、E、F类图书
|
403
|
C、D、H、K类图书
|
404
|
I类图书
|
现刊阅览室
|
202,203,204
|
中文现刊、报纸
|
全校师生
|
开架阅览
|
七、损坏赔偿及违约责任
请自觉爱护并保管好书刊,若书刊遗失,有以下两种赔偿方式:
①如书刊丢失,可以同版新书(即题名、著者、出版社和ISBN号等版本信息须与原书一致)抵赔,并缴纳5元∕册分编费;
②视馆藏复本情况与书刊出版年月,按书刊原价的若干倍赔偿。
94年以前出版的图书赔款最低以20元计;95年以后出版的图书赔款最低以50元计。
八、有违规行为且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本馆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拒不接受处理者,本馆将上报学院,由学院予以严肃处理 。
九、文明阅读
1. 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劝告。
2. 本馆的文献资料和服务设施为公共财产,人人享有使用权,同时,人人有保护其不遭损失和破坏的义务。
3. 爱护书刊,不得损毁文献(如圈点、批注、划线、拆散、涂改、卷折、影描、撕剪、污损等),违者按照原价若干倍赔偿
3. 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资料不能携带出馆。
4. 尊重知识产权,请勿私自拍摄、刻录文献资源或恶意下载数字资源。
5. 用本馆网络与计算机设备上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禁点击黄色、暴力站点,禁止用本馆的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玩网络游戏。
6.保持开放区域的宁静,将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7. 图书馆为无烟区,请勿吸烟。
8. 图书馆书库、阅览室内不得吃东西、乱丢纸屑。
9.阅览室每次限阅览两册,阅览完毕,请放回书车或桌上
图书馆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