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厦软院团字[2008]4号
共青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增补办法
(试行)
各基层团组织:
学院团委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团员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需报请学院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同意批准,委员任期相应调整。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团工作的连续性,团委委员在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岗位调离、毕业等原因造成空缺时,需进行增补。
一、委员增补推荐原则
1、增补委员要结合学院团委的实际工作需求,从有利于学院建设、党团发展的角度增选委员。
2、新增补的委员应是我院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具备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代表、品学兼优的学生楷模。
二、增补委员条件
1、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中共党员(35岁以下)
2、政治条件
思想进步、有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品德高尚,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团结团员青年,在广大学生中有一定声望。
3、学生委员成绩条件
获选学生委员者需成绩优良,不得存在考试舞弊现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团委委员职务应相应变更
1、毕业、退学、休学或其他原因离校,自离校之日起自动免去其担任学院团委委员职务;
2、学生委员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不应继续担任学院团委委员,经团委委员会议审核无误,应自动免除委员职务;
3、学生委员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无视学院团委规章制度,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不再继续担任学院团委委员;
4、委员因工作不称职,经四分之一以上团委委员联名提议,可召开团委委员会议,经团委委员无记名投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四、增补委员产生办法
1、各基层团组织推荐单位按学院团委委员所缺名额,按实际情况制定推荐方案,推选符合条件的委员候选人,填写好增补委员推荐表,经团组织同意后报学院团委。
2、增补委员候选人选由学院团委按照规定名额审核,并报学院党支部同意确定。
3、增补委员候选人需进行团委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委员。
4、增补委员名单报经学院党支部审批同意,报请上级团委批复,正式确定。
五、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学院团委负责解释,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生效。若出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情况,由第一届委员会讨论裁定。
共青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