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厦创先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促进学院的和谐发展。
党委工作部
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交通运输工委、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市发改委党组、市经发局党组、市建设与管理局党组、市商务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街道社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近期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全力打造“五个厦门”,当好“三个排头兵”,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动力和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特区建设3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目标任务,丰富活动内容,把创先争优实效体现在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上
1、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先争优。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创先争优活动服务我市“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抓住、切实用好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在先行先试、推进项目建设中创先争优,在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创先争优。进一步突出争创重点、改进争创载体,将创先争优融入到全市发展大局,融入到项目征地、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重点解决征地搬迁、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衔接,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难题,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开放中创先进、争优秀。
2、围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创先争优。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纪念和庆祝厦门特区建设30周年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十大工程”,办好惠民30件实事。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组织引导本系统、本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人民群众、改进行业作风、深化文明创建、夯实组织基础等重点任务创先进、争优秀。要充分运用现有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和平台,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着力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持续深化党内帮扶活动,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贫困农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平安创建,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增进民生福祉、丰富城市文明内涵、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进、争优秀。
3、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创先争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继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农村“一定三有”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保障激励。2012年是村(居)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年,各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群众把那些能力素质较高、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人才选进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按照“三有一化”要求,在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四联两化”活动,完善区域化党建体制和工作格局。巩固和扩大“两新”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党组织”工作成果,推进“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和“四强四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落实机关和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机关和学校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广泛开展设岗定责、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等活动,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要坚持党性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创先争优本领。持续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积极推进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生动局面。
二、抓好关键环节,创新活动举措,切实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抓好公开承诺落实,督促兑现承诺事项。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根据年度承诺事项、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诺的自觉性。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及时提醒和帮助。通过教育培训、物质帮扶、政策支持等,切实为党员履行承诺提供必要条件。要结合党员平时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要认真总结宣传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认真践诺,取信于民。
2、认真搞好领导点评,上下互动务求实效。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不断创新领导点评方式,适当开展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切实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底,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普遍开展点评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点评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注重抓好点评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使点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过程。
3、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接受监督促进提高。年底,各级党组织要广泛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可结合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要紧紧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评议;要合理确定参加评议人员范围,确保参评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要严格评议程序,按照规定步骤做好评议工作。群众评议结果、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制定的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把评议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和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对象的重要依据。
4、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把发现、培育和宣传、推广典型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侧重地培育、树立各行各业先进典型,适时推出创先争优先进典型群体。近期,要认真总结、宣传、学习推广厦航的经验,以厦航为榜样,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要进一步总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典型和党建创新案例,着力把“先”和“优”具体化、形象化。要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形式丰富的学习活动,把远学全国、全省典型与近学身边典型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为2012年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奠定良好基础。
5、扎实开展理论研讨,推动成果转化提升。要把开展研讨活动作为深化提升认识、指导推动实践、健全完善机制、服务保障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力量,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理论,紧密围绕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生动实践,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思考,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时代特点、较高决策参考价值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促进创先争优学术理论和实践成果相互转化、共同提升。要切实加强对研讨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理论研讨,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市委党校、在厦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等,要充分发挥自身学科和人才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要充分发挥《厦门日报》等各级党报党刊宣传展示平台作用,开辟创先争优理论研讨栏目,刊发理论文章,营造创先争优理论研讨氛围。开展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会,支持有关行业、系统召开理论研讨会,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理论支持。
三、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1、坚持分类指导。要继续以各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行业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作用,针对行业特点,加大指导力度,全面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市直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前头、作表率。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加强调研督查。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坚持经常性抽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区、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开展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确保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3、强化舆论宣传。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以及墙报、橱窗、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宣传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各领域各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扩大宣传覆盖面,扩大先进典型影响力,在全社会充分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厦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