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校园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防范因宠物伤人和各类疾病传播,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学院重申禁止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为宠物禁养、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饲养、寄养、暂存宠物。
二、原已带入校园和饲养的宠物,请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一周内自行处理。
三、校园内发现无主猫、犬等动物,将按流浪动物进行处理。
四、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清查,学生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对不遵守规定,严重扰乱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或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学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