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教育科学事业,促进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根据《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试行),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与研究周期
申报者可根据《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具体课题,也可在课题指南之外自选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1-3年,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二)申报对象
本市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和学校(含民办)的教育工作者。为充分调动广大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的效率,原则上一个人限定主持一项课题,一个学校(单位)也不宜承担过多课题。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在厦高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协同攻关研究。已经承担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含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含第二主持人)。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论证,认真填写《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511135767@qq.com。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与实施
1.2013年5-6月,各学校(单位)根据《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办法申报课题。
2.2013年6—7月,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科组评审各类申报课题。
3.2013年8月,报领导小组审批,并予以公布。
4.2013年9月,各课题研究启动。
5.在课题经费下达后,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期将经费下达到承担课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按照《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行使对各课题的指导、管理职责。承担课题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出版的专著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2.申请出版的专著必须是教育科研的理论或应用性成果,对促进教育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以及制定教育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指导意义。
3.申请出版的专著能够紧密联系厦门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研究视角独特的创新性科研成果。
4.申请出版的专著不能是校本教材、教辅教材、论文集、文学作品、课题成果汇编等。
5.申请人必须是本市教育系统的在岗职工。申请人三年内只能受到一次资助。
6.已完成80%的书稿,专著的字数15万字以上。
(二)申报办法
1.作者(专著负责人)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5)的基础上,填写《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评审表》(见附件4),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申请表中应简要介绍作者的基本情况,拟出版专著的名称、目录、预计排版字数、主要内容、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作者(专著负责人)须提交《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评审表》一式6份、专著书面打印稿2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511135767@qq.com。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7日。
(三)组织与实施
1.2013年5-6月,各学校(单位)根据申报办法申报专著。
2.2013年6—7月,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专著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3.2013年8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助出版经费。
4.2014年,经费下达后,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试行)对立项的专著进行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解决),并对专著出版进行跟踪和管理。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6月7日之前报送至招就处,联系人:林嘉杰,电话:5591111,邮箱:511135767@qq.com
附件:
1.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
2.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
3.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4.201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评审表
5.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试行)